关于规范携带校内物品出校管理的通知
本院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携带校内物品出校的审查程序,加强我院的安全管理,特作出如下规定:
部门在对校内物品进行处理时,如欲将物品携带或转移出校,须填写《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物品携带出门证》(见附件),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,保卫科留存生效。
相关人员携带物品出校时,应将上述《携带物品出门证》交予门保卫处,经其凭该出门证验看、核对无误,登记后方可携物品出校。
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保卫处
2021年3月18日
天津工业职业学院
物品携带出门证
申请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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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门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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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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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牌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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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品名称及数量: |
拍照: |
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(手签): |
备注:此表物品拍照上传自行打印交保卫值班室。